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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格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 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5-09-0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15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院系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程序按《72886必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执行,申请认定的学生应如实填写《72886必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2015级新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到学生本人),并经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开学后连同《72886必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同提交院系,即可进行评议认定。对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经济无显著变化,只需向院系提交《72886必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即可进行评议认定。

四、时间安排

(一)98—9月13日,各学生班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开始对申请学生进行认定、汇总,经班级评定小组审核、确定之后排序,并将名单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914—918日,学院对各班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统计、汇总,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学院2015-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并上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生班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安排、组织,确保贫困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学生班务必于914日中午12点之前将贫困认定相关材料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其中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

(三)申请同学需在学生工作管理系(http://xg.nwsuaf.edu.cn/)提交申请。

附件1.72886必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72886必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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