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72886必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72886必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72886必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72886必赢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和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统筹负责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选工作。
组 长:王吉成 高锦明
副组长:程晓盈 张社奇 郭满才 王俊儒
成 员:王国栋 马希汉 周文明 温晓英 王 琼 导师代表5名 研究生代表3名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国家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含MBA、MPA培养类型的研究生)。评选名额共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校长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2名。
(三)宝钢教育奖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学校评选名额3名,学院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四)晨露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农村生源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硕士研究生,评选名额为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三、申请条件和评选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和评选严格按照《72886必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附件1)和《72886必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2)执行。
(二)校长奖学金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和评选严格按照《72886必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附件3)执行。
(三)宝钢教育奖
宝钢教育奖申请和评选条件根据《72886必赢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附件4)执行。
(四)晨露奖学金
晨露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或补考现象;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四、评选程序及评选工作进程
(一)国家奖学金
1. 9月30日—10月9日,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手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办公室(E324);
2. 10月10日-10月19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 10月20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定。
(二)校长奖学金
1. 9月29日—10月9日,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一式两份),《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办公室(E324);
2. 10月10日-10月19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 10月20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定。
(三)宝钢教育奖
1. 9月28日—9月29日,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8,一式两份)、《宝钢教育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办公室(E324);
2.9月30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后,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定。
(四)晨露奖学金
1. 9月29日—10月9日,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书、《晨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一式两份),《晨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办公室(E324);
2. 10月10日-10月19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 10月20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定。
所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wangqiong@nwafu.edu.cn(以“姓名-国奖/校长/宝钢/晨露”格式命名)。
五、评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获得校长奖学金。曾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者已经使用过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本次申请不得再次使用。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推荐意见”栏导师推荐意见必须客观翔实,不得简单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等。
(四)学院将开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投诉电话,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投诉电话:029-87092035
附件1.72886必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doc
附件2.72886必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
附件3.72886必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doc
附件4.72886必赢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doc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pdf
附件6.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7.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pdf
附件8.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pdf
附件9.晨露奖学金申请表.pdf
72886必赢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