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陕外专发[2014]4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1950年1月1日后出生),2015年可来校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人数不超过3人,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系我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急需的高端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二)在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人才;
(四)“外专人才项目专家”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五)我校的重点以及培育学科、科研平台、推广基地等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资助方式及待遇
对获得批准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可视其项目工作周期和成果给予以下资助及待遇:
(一)可资助外国专家工薪(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的60%);其他补贴(专家国际旅费、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标准参照《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细则》(外专发﹝2010)87号)。
(二)项目获得批复的专家将获得由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证书;对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政府“友谊奖”及陕西省“三秦友谊奖”。
(三)对来华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专家提供来华工作居留签证便利和礼遇。
三、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人选推荐
各有关单位要重视相关人选的物色,对于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讲座教授人选,可优先推荐。各单位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确保人选质量,在物色、洽谈推荐人选的过程中,请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
2.申报材料准备
各申请单位应及时与拟聘请的外国专家联系,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拟定详细的经费申请计划和使用明细,形成项目可行性报告,同时准备项目申报书以及附件,附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护照扫描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等。
3.校内评审
各申请单位于12月19日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报材料,国际处将联合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系统申报。
如申报项目未能通过国家评审,学校将根据实际需要将此项目纳入学校重点外专项目或学校人才项目进行支持。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康继乐 电话:87082935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陈小燕 电话:87082855
附件:申报材料压缩包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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