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教工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按时将表格交到各教研室主任处。由各系、教研室签署评价意见后,将材料统一交院办公室。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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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年度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正确地评价教职工在本年度内的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表现,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范围 (一)全校在册在岗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和内退人员视同考核合格,由单位负责填写《2014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2.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和挂职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 3.待岗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及以上人员和长期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各单位如实填写《2014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附件2)。 三、组织机构 各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工会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12月15日前,本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表。 (二)12月18日前,各单位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考核等级,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三)12月25日前,各单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行政主楼506室): 1.考核总结和《72886必赢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hike@nwsuaf.edu.cn。 2.《72886必赢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附件4)。考核表按《72886必赢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汇总表》顺序整理。 3.《2014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4.《2014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考核等级和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考核为“优秀”人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3.不愿承担学院(系、部)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人员。 (三)各单位在评定考核等级时,要统筹考虑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确保优秀等级人员的涵盖面。 (四)对长期不在岗或主要精力不在学校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兼职兼薪规定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学校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行隔年评定。 (六)各单位考核总结内容包括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考核程序、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优秀人数等。 附件1:2014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2:2014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附件3:72886必赢教职工2014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4:72886必赢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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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 |||||||
2014年12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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