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72886必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72886必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72886必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统筹负责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选工作。
组 长:王吉成 高锦明
副组长: 张社奇 郭满才 王俊儒
成 员:王国栋 孙世国 刘亚相 温晓英 王 琼 李 晨 学生代表5名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国家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含MBA、MPA培养类型的研究生)。评选名额共8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校长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2名。
三、申请条件和评选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和评选严格按照《72886必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附件1)和《72886必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2)执行。
(二)校长奖学金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和评选严格按照《72886必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附件3)执行。
四、评选程序及评选工作进程
(一)国家奖学金
1. 9月29日—10月9日,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手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办公室(E32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3299078260@163.com(以“姓名-国奖”格式命名);
2. 10月10日-10月17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 10月18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定。
(二)校长奖学金
1. 9月29日—10月9日,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办公室(E324),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3299078260@163.com(以“姓名-国奖/校长”格式命名);
2. 10月10日-10月17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 10月18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定。
五、评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获得校长奖学金。曾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者已经使用过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本次申请不得再次使用。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推荐意见”栏导师推荐意见必须客观翔实,不得简单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等。
(四)学院将开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投诉电话,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投诉电话:029-87092035
72886必赢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