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定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6年12月29日开展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为了切实做好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年度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正确地评价教职工在本年度内的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表现,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范围
(一)全院在册在岗人员。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3类,分类考评。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和内退人员视同考核合格,填写《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待岗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和长期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学院如实填写《2016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各系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
组长:王吉成、张社奇
成员:何玉杰、吴养会、解迎革、穆婉红、解小莉、贾根良、宋世德、杜光源、王晨及教师代表
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基层考核小组,负责本系(室)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12月28日前,本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表。
(二)12月29日前,各系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考核等级,推荐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
(三)12月31日前,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议定职工考核结果并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四)12月31日前,各系将《教职工2016年度考核汇总表》纸质版交E334西办公室,EXCEL格式电子版发送至hanfeng5529@nwsuaf.edu.cn。学院审核后统一上报人事处人事科。
五、注意事项
(一)考核等级和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推荐指标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员)比例分配,如下表:
72886必赢2016年度考核优秀推荐名额
类别 |
参加考核人数 |
推荐优秀名额 |
备注 |
数学系教师 |
55-9="46 |
6+0.9(推荐1名建议人选) |
|
物理系教师 |
31-1="30 |
4+0. 5(推荐1名建议人选) |
|
实验室 |
11 |
1+ 0.65(推荐1名建议人选) |
物理9+数学2 |
管理 |
4 |
0.75(推荐1名建议人选) |
|
合计 |
92 |
11+2.8(从推荐的4名建议人选中确定2名) |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92,指标为13.8 |
注:各类别确定整数名额的优秀名单,不满1个名额的类别各推荐1名,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评审推荐。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考核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3.不愿承担学院(系、室)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人员。
(三)对长期不在岗工作或主要精力不在学校的人员,及违反学校有关兼职兼薪规定的,各室和系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学院,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行隔年评定。
(五)各系(室)在评定考核等级时,要统筹考虑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选拔推荐在教学、科研、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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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