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系、所、点: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访问学者、博士后。
二、选派名额
可向学校推荐不超过3个名额。
三、资助方式
具体由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资金配套资助,资助期限为12个月。
四、申请条件
已列入学院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计划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教师可以申请:
1.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要求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留学研修方向应结合在研项目。
4.留学回国人员须工作满五年(自留学回国之日算起)。
5.获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起始时间应在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7)非英文邀请信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6.师从同学科领域的一流学者,原则上为非华裔,且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请提供外方合作者简历。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
五、申请程序
1.4月1日-4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
2.4月5日,学院组织与申请人留学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一致或相近的3名以上专家(不能为同一学院)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员(明确推荐顺序),并完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暂不填写学号、不加盖学校公章)。
3.4月6日-10日,经学院确定的推荐人员在国家留学信息平台正式申报,网址:http://apply.csc.edu.cn。
六、材料提交
相关申请材料评审结束后由学院统一报学校人才办,具体材料内容如下:
1.《申请表》
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邀请函复印件
4.外方合作者简历
5.个人情况介绍(主要围绕符合申请条件1-4项进行陈述)
6.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
7.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请有意申请者于4月4日前将上述材料1-5项报送至学院综合办公室。其中,《申请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邵贵文
电话:029-8708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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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
附件:1.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3.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