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拟将国家助学金、曹德旺助学金等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通过初审名单报送学校,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3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公示期过后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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