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将学院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9月2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电话:029-8709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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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