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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生申报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5-09-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72886必赢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暂行办法》(校研发〔201329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推免生申报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申请条件

  1.奖励对象:录取为我校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的2016年推免生。

  2.申请条件:

  (1)品德良好,诚实守信,无违纪行为;

  (2)本科期间前三学年(学制五年的为前四年)学分成绩在所在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

  二、申请时间及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的推免生,自愿申请并填写《72886必赢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向所报考学院提交申请表,各学院于1015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

  2.学校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情况及科研潜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人,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三、奖励金额及发放时间

  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万元/人。录取为直博生的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注册并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录取为硕博连读生的研究生,分两次发放,即在新生入学注册并取得硕士学籍后发放2万元;硕士阶段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转入博士阶段学习且取得博士学籍后发放1万元。

  四、其他

  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2.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并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享受奖学金的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须在本校全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

 

  附件:

 

 

      72886必赢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1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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