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三秦人才”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关于实施“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组发〔2012〕11号)精神和72886必赢《关于发挥“三秦人才”作用的暂行规定》(校人发〔2016〕45号,附件1)要求,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须报送2016年度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申报2015年度“三秦人才津贴”人员(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请申报2015年度“三秦人才津贴”人员对照“三秦人才”岗位职责,撰写2016年度工作总结,逐条重点说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具体进展和效果、工作经验及存在问题。
2.请各单位审核本单位人员工作总结,并于2016年12月30日前分类报送至相关部门备案,同时电子版发至相关邮箱。重点人才计划类“三秦人才”工作总结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学科带头人类报送至发展改革处,科研基地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主持人类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三、联系方式
1.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许文哲 国际交流中心D502
电话:87080002 邮箱:xwz@nwsuaf.edu.cn
2.发展改革处
联系人:赵 磊 国际交流中心D705
电话:87080985 邮箱:xuekeban@nwsuaf.edu.cn
3.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王俊华 国际交流中心511
电话:87082577 邮箱:fazhanke@nwsuaf.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发展改革处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